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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武装部考试《民法典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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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军队文职对政审和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,按照总成绩排名在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,经审批后,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通知到岗试用,试用期为6个月。

目前2020年招录已结束,各单位招录实际录用分数是多少呢?下面是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武装部的录用信息,共有2人录用。

岗位代码 招考岗位 录用分数线
2020001833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武装部助理员(科级副职以下) 77.18
2020001834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武装部参谋(科级副职以下) 79.25

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武装部考试历年真题附答案及解析

《民法典》规定,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,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,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,收养行为( )

A. 无效

B. 继续有效

C. 可以撤销

D. 自动失效

【答案】B

【解析】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十二条,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,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,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,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。因此,选择 B 选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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